自去年以来,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和省总社要求,积极推进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目前,市本级所属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部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总社加强顶层设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司制改革问题,成立社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提升工作效率,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社有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认真掌握集体所有制企业情况,理顺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一企一策制定改制方案,积极稳妥推动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目标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公司制改革过程中,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市供销总社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市供销总社将完善具有供销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社有企业经营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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