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供销总社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抓实安全工作,筑牢社有资产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修订《社有全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责任书》,与各承租户逐一签订,明确承租户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排查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社有全资企业经投中心组织开展社有资产安全定期检查43次、专项排查2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处,配备46个灭火器,安装2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培训。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应急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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