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社,5月24日,市供销总社制定印发了《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是市供销总社党组领导下的监督工作平台,负责统筹协调市供销总社内部多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对理事会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大额资金管理等情况监督。
《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由市供销总社监事会牵头,成员单位由监事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和市属社有全资企业组成。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联席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根据议题邀请外派监事、外部监事、市供销总社有关处室等相关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担任召集人,监事会办公室代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一般于每年年中、年末定期召开,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重要事项向市供销总社党组报告。
《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发表监督意见,提出对策建议,落实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市供销总社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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