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2021年工作部署和市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印发了《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
《要点》从三大方面明确了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建章立制,保障工作有规可循;二是紧扣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其中在制度建设上,要求设有监事会的辖市(区)社根据本级社《章程》、监事会职责,制定本级监事会的工作规则。没有设监事会的区社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流程或工作计划,推进监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市供销合作总社将指导天宁区供销合作社和钟楼区供销合作社创新设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的组织形式,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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