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落实常州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市供销总社研究制定本级社有企业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房租措施,资产承租户延长两个月租期,减免房租近9万元,惠及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家。
按照市供销总社部署,常州供销合作经济投资管理中心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按要求逐一对接社有资产经营性房产承租户,参照市财政有关要求,形成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到位,算好全局“大账”,不算部门“小账”。此举受到了各承租户的广泛好评,体现了市供销总社本级企业在坚定支持企业发展中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