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市供销总社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近年来,市供销总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转作风、强队伍、促改革的有力抓手,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党员义工365”活动和结对帮扶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精神境界和文化修养。
市供销总社将珍惜荣誉、砥砺前行,进一步传承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投身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汇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供销合作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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