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市总社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市总社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类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酒驾醉驾;严禁收取红包礼金,禁止滥发补贴;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脱岗、空岗;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守住纪律底线,清廉干净过节。
监督举报电话:85689157,85683607。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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