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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常供总〔2019〕24号)
发布日期:2019-06-28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6〕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7〕165号)、常州市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推进完成今年综合改革任务。经研究,决定发布2019年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补助原则

(一)坚持“三公”原则,突出诚信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项目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网络化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倡导项目申报单位树立诚信意识,据实编制申报项目内容,不弄虚作假、不高估冒算、不重复申报。

(二)坚持择优补助,突出重点导向。坚持择优扶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和优先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本指南的项目类别共设3类,补助类型为“以奖代补直补”。申报主体自行选择项目类别,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要求如实申报。扶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主体、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

1.申报主体: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组织指导的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涉农企业等。

2.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应用无人机植保飞防等农药施用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全市在巩固原有植保飞防作业服务面积3万亩(溧阳市2.4万亩、金坛区0.5万亩、新北区0.1万亩)的基础上,新增推广作业服务面积3万亩。由各申报主体申报,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巩固原有作业面积的,补助作业服务费为5元/亩;新增作业面积的,补助作业服务费为10元/亩,该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45万元。

(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申报主体:基层供销社、农合联、供销合作社组织指导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

2.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根据《市供销总社关于全市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常供总〔2017〕21号)精神及《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标准》(常供总〔2018〕13号)具体要求,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具备农资直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机服务、统防统治、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农民培训、农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等8项基本功能中的4项以上。对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评分表》(附件4),创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家,由创建单位申报,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评分后上报,市供销社认定后,每个补助5万元。

(三)农资经营示范点评定

1.申报主体: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区基层农资经营网点。

2.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根据市供销社农资经营示范点评选方案(另行下发)要求,由各申报主体申报,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评分后上报,评定农资经营示范点15家,市供销社认定后,每个补助2万元。

四、项目实施程序

“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资经营示范点评定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除种植大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他申报主体须提供单位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格式,各类项目均需填报《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其他所需附件资料(详见附件5),根据各类别项目要求报送。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主体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常州市财政局”官网(czj.changzhou.gov.cn)上的“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及项目申报,其他申报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9月15日,网络申报截至时间由项目管理系统设置,逾期自动关闭申报功能,终止项目申报。

3.辖市(区)审核。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工作,并在收到项目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现场查看和网上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建档备案,同步完成向市级行文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工作。

4.市级审核。市供销社、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项目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择优入库备案。

5.项目补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供销社根据项目完成实际情况,及时组织项目补助复核工作,提出项目资金补助方案,与市财政局会商,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额度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统筹确定。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能够满足项目核查和审计的需要。

2.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将按照竞争立项的要求筛选择优立项,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3.一个项目主体的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类别补助,一个项目主体的不同项目内容可以申请不同的对应项目类别补助,但补助金额受补助额度限制。

4.在项目核查中,同一项目内容如重复申报各级各类财政补贴、项目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取消该项目主体的补助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名录,三年内不得申报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项目和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项目。

5.项目立项入库后,一律不予变更,若因信息申报错误或不实,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电话:85683609、85683619;

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审计处电话:85683608;

市财政局农业处电话:85681860;

技术支持(咨询):江苏同步软件85286990。

附件:1.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3.“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汇总表

4.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评分表

5.项目纸质材料附报清单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例:常州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试点)

2.项目类别(勾选):[“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  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资经营示范点评定]

3.项目地点:

4.补助类型:[以奖代补直补]

5.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6.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勾选):[溧阳市 金坛区 钟楼区 新北区 武进区 天宁区]

二、项目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全称):

2.单位地址:

3.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种植大户填写姓名)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

(对照各类别项目指南要求,填写项目开展或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后对产值、生态、辐射带动效应等方面的成效)

四、信用承诺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个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日期:

五、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同意上报。

辖市(区)供销社:         辖市(区)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

申 报 单 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巩固原有“农飞防”面积

            亩

2019年新增“农飞防”面积

            亩

类别

土地流转方

面 积

(亩)

涉及区域

有无合同

/协议

签订日期

巩固原有作业田块情况

2019年

新增作业田块情况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公 章)                                             

           (签 名)                                                    年  月  日     

辖市(区)

供销合作社

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供销合作总社(盖章)

序号

申报单位

法  人

(负责人)

巩固原有“农飞防”作业面积(亩)

新增“农飞防”作业面积(亩)

申请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附件4:

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评分表

申报单位:                        评分人:              总得分:             日期:    年    月    日

类 别

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分值

评分

备注

一、服务功能

(80分,选取主要的4项功能予以评分,并在□内划√)

 

1.□农资直供

①能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的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6分);

②农资分类摆放整齐,服务场所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分);

③配有消防设施、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4分);

④有进销货台账(4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2.□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

①设置专门回收桶,桶上贴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桶(农药瓶/农药袋、针剂)”字样的标签(6分);

②设置农药废弃包装物暂存库(6分);

③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8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3.□农机服务

①配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6分);

②能开展农机展示、存放、维修、保养等业务(6分);

③有农机设备仓库,农闲时按类排列,整齐存放(4分);

④有设备信息及服务台账资料(4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一、服务功能

(80分,选取主要的4项功能予以评分,并在□内划√)

4.□统防统治

①配置(租赁)植保作业设备或与有飞防资质的企业合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10分);

②有植保设备仓库(4分);

③有合作协议、设备信息及防治台账资料(6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5.□ 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

①配置粮食烘干或冷藏加工设施,开展水稻、小麦等烘干服务,或开展农产品冷藏加工服务(10分);

②服务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6分);

③有设施设备台账信息(4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6.□农民培训

①有专门的培训场地(8分);

②能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8分);

③有培训台账资料(4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7.□农产品销售

①为农民合作社成员、当地种植大户等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10分);

②有条件的开设农产品线下体验店(展示厅)和开展电商销售(10分)。

现场实地查看

20

8.□综合服务

①能开展科普宣传、土地流转、合作金融、农业保险、社会保障、文体娱乐等方面至少1个服务内容(8分);

②配有相应服务内容的设施设备(8分);

③有相关台账资料(4分)。

现场实地查看、提供台账资料

20

二、服务管理

(20分)

9.创建主体

基层供销社、供销合作社组织指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

提供合法登记

注册的执照

5

服务场所环境整洁,地面硬化,室内通风、明亮。

现场实地查看

5

10.标识标牌

在服务场所醒目处设置门头标牌:**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底色使用翠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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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置中心简介(橱窗式、挂式、落地式等)。

现场实地查看

2

设置分项牌(农药废弃包装物暂存库、农机具库房等),底色使用钛金色。

现场实地查看

2

标牌标识清晰,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现场实地查看

1

三、加分项目

(10分)

11.中心具备8项服务功能中的4项以上,每增1项加4分,最多加8分(增加的服务功能在相应的□内划“+”)。

现场实地查看

8

12.在办公区域醒目处设置挂式标牌:**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底色使用亮银色。

现场实地查看

2

 

附件5:

项目纸质材料附报清单

序 号

项目类别

附报材料及要求

市级项目

管理部门

1

“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

1.项目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

(1)种植大户提供身份证;

(2)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涉农企业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服务协议:项目申报主体与提供“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的单位签订的“农飞防”植保作业协议(合同);

3.“农飞防”植保作业完成确认单;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后退还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公章)。

4.“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申报主体填写,审核流转土地证明材料与表格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准确区分“巩固”和“新增”的“农飞防”植保作业面积);

5.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汇总本地“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情况,并填写“农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推广项目汇总表(附件3)。

经济发展处

2

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后退还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公章);

2.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情况总结(对照常供总〔2018〕13号文中《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3.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评分表(至少由2名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独立评分,各自填写评分表并加盖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公章);

4.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其中“中心”门头全景照1张,能完整反映“中心”基本服务功能的照片若干。照片用A4纸直接打印,照片电子版发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

经济发展处

3

农资经营示范点评定

1.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后退还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公章);

2.农资经营示范点考核评分表(至少由2名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独立评分,各自填写评分表并加盖辖市、区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公章);

3.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其中门头清晰的店面全景照1张,店内制度牌、经营设施、服务重点等照片若干。照片用A4纸直接打印,照片电子版发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

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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