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日前溧阳市社对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能进行了调整,将机关内设机构从原来的4个优化精简到3个,撤消原有社务管理科、合作事业科,合并新设为农服务科,增设监事会办公室,并根据新“三定”规定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对原内设机构的相关工作职能进行了调理。
此次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是溧阳市社推进“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机关高效运行,为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落实综合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