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新北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通过优化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健强基层为农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打造农产品现代流通平台、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融合发展等重点举措,到2022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生产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骨干力量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保障,落实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区供销社“三定”规定,稳定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明确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选好配强区镇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干部职工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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