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农药废弃包装物随意丢弃造成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近日,市供销总社印发《关于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新北、天宁、钟楼三个区先期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明确一个范围。各试点区供销社各选择一个涉农乡镇开展回收试点工作。二是做到两个规范。回收点应做到主体合法规范和进货渠道规范,推进实施农资统购配供经营模式。三是严格三项管理。加强对回收点的可追溯管理、诚信经营管理和价格管理,严把农资质量和价格稳定。四是落实“四有”要求。有统一店招、专用回收桶、废弃物暂存点和回收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回收试点工作规范开展、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