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溧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三农”工作新战略新部署和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全面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组织阵地优势,以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目标为抓手,建立起面向农村、全程服务农业、推进城乡一体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文件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全面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造,按合作制原则实行开放办社。三是优化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四是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经营业态、商业模式创新,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五是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文件强调,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社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二是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配套措施。三是切实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保持供销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四是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要紧密联系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大胆探索实践。五是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转变工作方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持续有力的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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