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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24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和引领作用,社领导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经社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制定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规定:

一、负责担当、履职为农

坚持在社党委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为农、务农、姓农核心理念,社领导抓好分管条线、处室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办和本社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攻坚克难、创新突破

紧紧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在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规范社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社领导积极争取专项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形成常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色典型。

三、深入基层、联系群众

扎实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社领导深入辖市区社和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每月下基层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一个具体问题。

四、民主集中、科学决策

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带头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注重听取不同意见。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规则,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五、维护团结、和谐共事

把讲党性、讲原则和讲团结、讲和谐统一起来,社领导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班子团结奋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六、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认真贯彻《条例》和《准则》,带头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廉洁奉公、干净干事的表率。严格对照要求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不出现漏报瞒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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