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各处室: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16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地点
市行政中心清风厅。
三、对象
市直企业党政工领导及全体党员;市总社机关离退休支部全体党员;市总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四、内容
邀请市委党校教育长蒋鸣鹛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
五、要求
1. 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2. 请全体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并将手机调整为无声或振动状态。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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