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社,市总社各处室:
现将《市供销总社2017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4月17日
市供销总社2017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为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引领导向、服务大局、鼓舞士气、凝心聚力的作用,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掌握情况、科学决策、部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迈向新台阶,现就2017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综合改革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支撑、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种好“供销惠民幸福树”贡献供销合作社力量。
二、 信息宣传重点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2. 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苏发〔2015〕31号文件、常发〔2016〕19号文件,加强基层社改造提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与村级集体经济联合合作、推进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探索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 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的意见》的情况。
4. 贯彻全国总社六届四次理事会和省总社五届十四次理事会精神的情况。
5. 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推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种好“供销惠民幸福树”的情况。
6.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以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7. 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
三、工作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要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尤其是地方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的联系,抓好策划,做好协调,广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力争在宣传深度、广度、高度上有提升、有突破。
(二)注重完善队伍建设。各单位(处室)要明确一名专(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实行信息宣传工作定人、定岗、定责制。信息员要加强与市总社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踊跃投稿,认真完成市总社信息约稿,并负责本单位(处室)在系统外媒体信息采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市总社将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员能力素质。
(三)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市总社将对各单位(处室)的信息宣传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并下发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力度,健全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各单位(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全力推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上台阶,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 市供销总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2. 市供销总社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市供销总社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市总社各处室。
二、考核方式
采取量质并计、追加计分的计分考核方式,鼓励多报送、出精品。
1. 被市总社采用信息:市总社网站动态新闻栏目每条计4分,供销快讯、为农服务、党的建设栏目每条计2分;被“常州供销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录用信息另加2分。
2. 经市总社办公室编发上报并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一般信息每条计5分,调研类信息每条计10分(市级领导批示另加20分)。
3. 被《江苏合作经济》杂志采用的经验做法、文学作品计20分,调研报告计30分。被《中华合作时报》采用的信息计10分,调研类信息计20分。
4. 完成市委办、市府办和本地党报党刊约稿任务的,每次计20分。
5. 在其它有关媒体发布信息酌情予以加分。
三、考核评比
1. 信息考核工作由市总社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市总社各处室全年累计得分和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综合信息录用数量和质量,评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若干名,并予以奖励。
2. 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各辖市(区)社、市总社各处室的信息报送、采用、得分情况并汇总排名。
附件2:
市供销总社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全年目标(单位:条)
|
1
|
金坛市供销合作总社
|
45
|
2
|
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45
|
3
|
武进区供销合作总社
|
10
|
4
|
天宁区供销合作总社
|
10
|
5
|
新北区供销合作社
|
10
|
6
|
办公室
|
45
|
7
|
工 会
|
15
|
8
|
经贸处
|
45
|
9
|
合作指导处
|
45
|
10
|
财务处
|
15
|
11
|
资产管理处(含经投中心等企业)
|
25
|
12
|
组织人事处
|
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