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的决定》,市供销总社被授予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深化“道德讲堂”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队伍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形象。
市供销总社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努力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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