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直各企业:
10月18日,《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6〕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对新形势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必将对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供销合作社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系统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凝聚思想共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实施意见》立足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和我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实际,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全市供销社系统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供销合作社、企业要采取学习会、座谈会、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原原本本研读,认认真真思考,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真正把文件精神吃透吃准,在全系统营造学习文件、贯彻文件、落实文件的浓厚氛围。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坚持学以致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发11号、苏发31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深化综合改革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和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改革方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供销社系统要以《实施意见》为统领,按照市总社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打造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根本,以创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为重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创新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全面优化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改革重点方面出思路、出举措。要抓紧落实分解改革任务,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好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勇于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把握轻重缓急,不追求形式,不急于求成,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对《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研究梳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真抓实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全市供销社系统要以综合改革为有利契机,科学谋划决策,精心部署实施,找短板、补短板、强短板,下大气力解决自我革新动力不足、改革创新办法不多、协同推进合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地见效。各辖市(区)供销社要主动适应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加快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着力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辱使命,主动担当,找准定位,彰显特色,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新型产业发展。要切实强化督查检查,通过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措施,重点改革任务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任务完成及时和成效显著的要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没有完成和完成不到位的要进行问责,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确保改革有进展、发展见实效、农民得实惠。
当前,各项工作已经进入年末收官阶段,要坚持一手抓综合改革,一手抓发展稳定,既要按时完成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也要提前思考谋划好明年改革发展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谋篇布局起好步。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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