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2月6日是今年第一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市两会精神,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践行新理念开启新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常州日报》2015年12月16日头版)
2.《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 奋力开创“十三五”改革发展新局面》(《常州日报》2015年12月16日头版)
3.《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1月11日在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州日报》2016年1月17日头版)
二、活动要求
1.本次“学习日”学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机关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围绕主题,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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