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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26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18日,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常发[2016]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建设农民主体、利益联结的新型合作组织体系,建设层级联合、城乡互通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双线运行、规范协调的新型组织管理体系,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市场化运行高效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形成定位准确、职能清晰、优势独特、活力倍增的发展新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农资减量绿色发展,为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物资和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主动参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系列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公共服务品牌,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对各类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全力打造“网上供销社”;规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加快推进基层社新建改造,办成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带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办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促进合作社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社牵头兴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体;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三是全面优化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健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建立社有资产、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等管理平台;密切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创新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可探索组织“县基一体化”的供销集团;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管理平台,优化社有资本布局。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局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优化各级联合社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县级联合社机构应独立设置,业务统一归口农口管理,着力解决县级联合社机构性质、队伍老化、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鼓励溧阳、金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模式、新路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规划、用地、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作用。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能力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和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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