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省文明委在我市召开全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会议命名表彰了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市供销总社荣获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近年来,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转作风、强队伍、促改革的有力抓手。在荣获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当前,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市供销总社将以此荣誉为动力,进一步传承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和“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不断汇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综合改革的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供销合作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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