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市供销总社召开系统党员大会,选举出席常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市总社纪委书记陈嫦青主持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2016〕155号文件主要精神、市社党代表选举筹备情况以及市委组织部的相关批复,并严格按照党代表选举程序开展了选举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洪俊同志为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出席常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此次党代表选举工作,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会前作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市委的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切实做到程序上一项不少、环节上一个不漏、时间上一步不差,确保了选举程序规范标准、选举出的党代表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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