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茅山竹海”公共服务品牌,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金坛区社进一步加大对“茅山竹海”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明确扶持对象,即金坛区农业生产经营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经纪人团队等;二是明确扶持项目与补助标准:当年发展建立“茅山竹海”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提供与之签订基地合作协议5年以上,给予扶持资金2~6万元;冠名“茅山竹海”旅游景点、美丽乡村等景观宣传配套设施建设享受同等扶持。对发展“茅山竹海”农产品实体店、电商公司进行补助,按照统一规范要求,经认定实际经营年限满1年以上,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新开设30平方米以上“茅山竹海”农产品展销中心、旗舰店等,每店补助12万元;在设区市新开设40平方米以上,每店补助8万元;在金坛区域新开设40平方米以上,每店补助6万元;新建“茅山竹海”农产品电商公司,经认定实际经营年限满1年以上且年销售超300万元补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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