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2月13日,市总社成立市总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总社党委委员及副调研员组成,市总社党委书记、主任陈立勇担任组长,市总社党委成员、副主任张冶,市总社党委成员、纪委书记陈嫦青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市总社党委成员、副主任张冶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潘美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及组织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兼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