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管理规范》、《为农服务工作准则》、《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管理规范
2.为农服务工作准则
3.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社有资产管理办法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