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支部:
你支部《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增加支部委员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支部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选支委的意见;
二、同意你支部关于增加1名支部委员的意见;
三、同意你支部关于选举办法和等额选举的意见;
四、同意潘美华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增选工作。
请将选举结果于党员大会后5日内报党委审批。
此复。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