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为农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市总社决定于6月份开展2013年度为农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活动,现将审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1.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2.“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二、审计内容
1.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盈余分配执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审计方式
审计活动分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二个阶段。6月1~15日为单位自查阶段,6月16~3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6月底完成审计结果汇总工作。
市总社财务、监察部门联合对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会同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及监察部门,抽查部分重点“千社千品”项目实施单位。审计采取听取单位概况介绍、察看项目完成情况、查阅会计资料和走访座谈等方式。
四、审计要求
请“千社千品”项目实施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表上报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务科,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集中收集后报市总社财务处。
附件:1. 2013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项目单位名录
2. 2013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项目自查表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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