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社机关各处室,社有全资企业:
根据《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实施办法》部署安排,决定邀请“中国好人”、省劳模、金坛市金土地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严清华为市总社机关干部作先进事迹报告,引导、激励机关干部心系“三农”、情系农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3月11日上午10:00。
二、地点
市行政中心嘉禾厅。
三、对象
1.市总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社有全资企业工作人员。
四、要求
1.社有全资企业工作人员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知;
2.请 各参加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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