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的积极申报,并经常州市财政局和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审核,2013年常州市为农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已经确定,近日,市供销合作总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250万元项目资金指标。
本次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金坛、溧阳和武进新建扩建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苏”字号专业合作社、镇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千社千品”富民工程建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产品推介展销、农村放心店建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及基层社恢复重建等项目。
市供销合作总社和市财政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与当地财政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加强项目的建设力度,待项目建成后向财政部门申领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额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为农专项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