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供销系统为农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防止损失浪费与挤占挪用,近日,市总社纪委书记杜琳娜率财务处人员对金坛、溧阳等社2011年度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2011年,全市供销系统共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为农服务资金395万元,较上年增加90万元,其中,溧阳市社为农服务项目经费达1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 2011年,全系统实际投入为农服务资金404.1万元,主要用于为农服务社建设、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千社千品”建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产品推介及“农超对接”等扶持。为农服务资金的投入,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检查结果表明,全系统为农服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核算规范,未发现截留、挪用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