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社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
发布日期:2009-11-10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11月9日上午,市总社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1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市总社副主任张冶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对供销社进一步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寄予了厚望,它是指导供销社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确立了供销社的性质和地位,肯定了供销社改革发展和为农服务所取得的成就,阐明了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指明了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原则和目标,明确了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任务,强调了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 就如何学习贯彻《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张主任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的热潮,学深学透,切实把握精神实质; 二是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社下达给供销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谋划明年工作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