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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强化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依规治社
发布日期:2018-12-29

市供销总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社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行政行为。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和市总社实际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小组职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事项,进一步增强我社依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注重法制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社章程》等法律法规和供销社内部规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纪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万名党员干部学法考法活动”,组建成立普法志愿者供销社分队,积极参与全市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把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信息公开月报表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未发生逾期超期公开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严格按规定做好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事项的管理工作,坚持标准,层层把关。公开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严格监管为农综合服务资金,确保资金拨付无“病症”、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主办单位: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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