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社持续深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
发布日期:2018-12-29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今年以来,市供销总社持续深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多措并举推动转作风增效能,展现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干部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继续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廉政勤政意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健全市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和“打通中梗阻、激发新动能”活动,全面梳理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机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开展自纠自查,查找6条具体问题并已整改到位,修订完善4项制度规定,以鲜明的工作导向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引领机关作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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