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总社党委坚持“四个到位”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
发布日期:2018-01-02 |
今年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供销总社党委严格执行派驻监督“八项制度”,保障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坚持“四个到位”,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帮助,形成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常态。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自觉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工作衔接到位。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每周一上报社领导周重点工作安排,对涉及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的社务会议均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到会监督指导。三是接受监督到位。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配合纪检组开展各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做好“三公经费”和“三资三化”专项检查工作。四是沟通服务到位。按照派驻纪检组要求,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市总社主要领导多次向派驻纪检组组长报告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派驻纪检组派员参与,为进一步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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