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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07-25

     

    7月21日下午,市总社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刘洪俊主持学习。市总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刘洪俊结合个人学习从责权关系、明确责任、问责重点及终身问责等方面谈了学习体会。

    就如何贯彻《问责条例》,刘洪俊强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一是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加强学习,更好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各方责任,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内容和情形、问责方式方法,真正做到吃透把准、牢记于心;三是要严格执纪,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从严落实好问责制度,党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形成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层层传导的良好局面,纪委监察室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揭短亮丑,真正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条例为镜认真检视自我,进一步明晰权责关系,切实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综合改革工作,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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