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打造学习教育自主品牌 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能力
发布日期:2015-05-21

     

    为不断丰富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业务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2008年以来,市总社大力创新学习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开展“自学自教”活动,各处室结合处室职能轮流走上“讲堂”授课,至今已经坚持了7年时间。

    5月19日下午,市总社继续组织开展自学自教活动,资产管理处处长王晓新以《〈合同法〉及其案例简介》为题作了专题授课。市总社副主任张冶主持学习,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王晓新处长从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的适用、合同类别、合同成立的形式和内容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对《合同法》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结合9个经典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授课内容丰富详实、深入浅出、讨论热烈,受到大家的一致欢迎。

    今后,市总社将坚持办好自学自教活动,让自学自教活动真正成为机关党员干部增长知识本领的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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