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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度与抓落实
发布日期:2009-09-07

定制度与抓落实 

张茂成 傅茂生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落实则是确保制度发挥效力的保障。由此论之,定制度与抓落实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制度建设相当重要。但有了制度,而不认真抓落实,那么再好、再严、再细、再多的制度亦于事无补,起不到“规范”“提高”的作用。要使制度能够顺利贯彻、坚决执行,而且管用、管住、管好,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制度不失“度”。关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过程中,有些人总以为制度规定得越严越好,要求得越高越好,出台得越多越好。但如此做来,却常常事与愿违,许多制度由于拔之太高,缺乏科学依据,不切实际,看似面面俱到,应有尽有,滴水不漏,实则概而不全,形同虚设。因此,制定制度务必实事求是,注重其适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不失“严”。关键在于真正兑现,狠抓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地方、各部门及各行各业没有规章制度不行,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也不行。制定制度目的就在于执行,从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者必究,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
  制度不失“效”。关键要督促检查,责任到人。要使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不仅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而且要靠来自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监督检查。如果说制度仅仅是一项工作全过程的一半,甚至仅是一个开端,那么执行制度则是最艰苦、最艰巨和最艰难的任务。要完成好后面的工作,还必须在执行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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