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日报)餐桌安全源头——农产品:农药残留即将能真正管住 |
发布日期:2017-05-31 |
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记者注意到,在农药经营上,“新条例”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这也就是说,农药经营要实行“专卖”。 农药为什么要实行“专卖”呢? “要把低毒、低残留、缓释新型农药真正落到田头,政府部门就要积极采取措施,把农药当作药品一样,采取零差价配送才行。”苏南农资公司董事长吴太平说,不管农药销售经营采取何种方式,价格是关键。现在农资公司销售的农药,一般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给各零售商,而零售商则在这个基价上,再加价10%至20%给农户。这样一来,农户拿到手的价就很高了。好多农户为了贪便宜,往往就选择高毒性、高残留的传统型农药,甚至一些假农药也会流入农户手中。 常州农资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波反映,使用新型农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但是价位高、利润低,农民和零售商还不能完全接受。今年我市政协委员提案中,也提到要建立全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希望政府要加大扶持和推广力度。 农药零差价配送,苏州是先行地区。政府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配供,地方财政补贴销售额的20%,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率和农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目前均达99%以上。今年初,省农委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也联合出台意见,推广苏州的做法。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正在起草农药零差价配送方案,会同发改、农委、财政等部门,从政府层面进行补贴,力争在年内实现。同时,调研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案,更好地从源头管住农药面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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