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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日期:2006-10-17

  10月14日是今年全市第五个学习日,市供销社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人民日报社论。这次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全会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实践,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陈立勇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这次全会是在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着重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要求。和谐社会建设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供销社责无旁贷,我们要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全体党员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结合供销社实际和各自的岗位职责,把会议精神体现在自身工作中,发挥供销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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