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学习贯彻“五代会”精神专辑
发布日期:2008-11-24

学习贯彻“五代会”精神专辑

◆省供销社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

◆贯彻“五代会”精神,及早谋划来年工作

◆常州3名代表当选省社五届理事会理事

◆王士杰等获“五代会”表彰

◆茅山脚下孺子牛——记金坛市薛埠供销社主任王士杰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摘要)

 

 

 

省供销社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

111718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南京隆重召开。省社袁静波主任对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供销合作社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修订了《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

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给大会发了贺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李成玉,省领导梁保华、罗志军、张连珍、王国生、陈一远、黄莉新等出席开幕式,并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十大标兵和先进单位颁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省长罗志军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在闭幕式上作重要讲话。

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1名代表出席了代表大会。

 

贯彻“五代会”精神,及早谋划来年工作

111922日,市总社分别召开党委会和由有关人员参加的“2009年工作思路研讨会”,传达学习“五代会”精神,研讨来年工作。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副省长黄莉新及全国总社主任李成玉的重要讲话,学习了省社主任袁静波的工作报告、《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及《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章程》,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09年度工作思路》。

 

 

常州3名代表当选省社五届理事会理事

 

陈立勇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

王建平  金坛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缪惠民  溧阳市农民经纪人、天目湖伍员春茶果专业合作社社长

 

 

王士杰等获“五代会”表彰

 

我市供销社系统2名个人、2个单位获“五代会”表彰。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十大标兵:

王士杰  金坛市薛埠供销合作社主任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十大标兵提名奖:

缪惠民  溧阳市农民经纪人、天目湖伍员春茶果专业合作社社长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溧阳市天目湖白芹专业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十强基层供销合作社:

金坛市河头供销合作社

茅 山 脚 下 孺 子 牛

——记金坛市薛埠供销社主任王士杰

 

王士杰现任金坛市薛埠供销社主任,担任基层供销社领导职务已有20多个春秋,兢兢业业数十年如一日。在茅山老区工作期间,全身心投入工作,使一个濒于倒闭的企业,经过企业改制,盘活资产等措施,积累资产达600多万元。他积极拓展新领域,办起了全市第一家养鹿场,在他的倾心管理下,成为全市大鹿场之一。他既当饲养员又当兽医,既是管理员又是运输工,为收购饲料颈椎跌断,为鹿治病,身上多次被鹿踢伤。

生在农村的王士杰,始终情系“三农”,心结农民。近年来,他先后筹资建起了3家三星级为农综合服务社,2家果品专业合作社,为280家入社农户提供栽培技术,果品信息,还帮助他们推销果品,助农增收近560万元。因为他的出色工作,薛埠供销社成为当地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成员单位,为农服务工作受到市政府的嘉奖。

王士杰赢得了农民的赞扬,被誉为茅山脚下孺子牛。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摘要)

 

第三条   供销合作总社是辖区内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以及投资、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及其理事机构,并可接纳其他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行业协会和联合会等。

第五条   省总社的宗旨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现代商品流通,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第六条   省总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坚持开放办社方针。

第十条   省总社的职能和任务:

( )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 ) 发展并指导成员社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联合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进入市场。

( ) 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全力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商品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络。

( ) 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和改革发展,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增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组织农民开拓市场和助农增收的能力。

( ) 组织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发展为农服务社,搭建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平台、社会化服务中介平台和巩固农村组织基础的公共平台,积极参与农村和谐社区建设。

( ) 充分发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努力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业生产资料。

( ) 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 ) 管理所属院校,组织开展对成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做好有关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 ) 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 ) 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   省总社设理事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一条   省总社设监事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办单位: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6层

电话:0519-856836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1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