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络员制度 |
发布日期:2011-02-25 |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勤政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金坛市社在全系统聘请了20名同志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络员,实行“三个监督、二个及时”。即: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问题;监督本单位违章、违纪现象;监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社纪社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参加市总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及时为市总社提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信息。(金坛市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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