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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常供委〔2016〕11号)
发布日期:2016-03-03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
 

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各处室:

    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姓农、务农、为农,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严明纪律规矩

    1.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肩负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消除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党(总)支部、市总社各处室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地见效。

    2.增强政治定力。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3.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着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巡查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常态。

    三、持续改进作风

    1.强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靠后阶段的工作,切实解决工作漂浮、安于现状、自由散漫、不思进取问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和培育良好家风,确保“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深入落到实处。

    2.规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党务、社务工作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明廉政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干部选拔任用、社有资产投资管理等方面建制度立规矩,着力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3.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把农民得实惠、基层得发展作为衡量为农服务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市总社各处室要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基层开展“三解三促”和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发挥系统合力,强化联合合作,着力推进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实和为农综合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执纪监督

    1.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完善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分管领域责任。市总社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和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落实市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实行市总社主要领导与各 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处室负责人、市总社党委与市直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完善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考核机制。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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